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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0日 11:47     点击: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要求,现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奖,进步奖,发明奖

 2.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条件

(一)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5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外籍人员可为自然奖完成人。

(二)青年科学奖的基本条件

1.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三、提名方式

 1.优秀成果奖自然奖、发明奖、进步奖由省教育厅提名

 2.青年科学奖为专家提名。

四、材料报送

1.公示材料提交

请于2022 年4月22 日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lszhou@xzhmu.edu.cn。

2.电子版材料报送

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提名项目汇总表同步发送电子邮箱lszhou@xzhmu.edu.cn,截止时间为2022 年5 月12 日17:00。

3.纸版材料报送

各有关团队将纸版材料送至徐州医科大学行政楼327室,截止时间为2022 年5 月15 日。

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2 套(含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 份(附件4,选填)。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教育部奖申报意向统计表》, 2022年4月4前提交科学技术处lszhou@xzhmu.edu.cn,科学技术处将根据汇总表情况分配提名帐户。提名书填报请严格按照工作手册要求

联系人:周立石

联系电话:8326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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