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科技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正文 >

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奖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 11:3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发展奖补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1〕23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行〔2020〕39号)、《关于2021年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徐财工贸〔2021〕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知识产权奖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专利、商标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权利人应符合奖补对象要求。国(境)外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奖励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中国公民。

二、奖补范围

(一)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给予奖补。

(二)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奖补。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lszhou@xzhmu.edu.cn,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0日。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缴费发票或收据(含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申请至授权阶段的官方费用,不含中介服务费和年费)

2.PCT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国(境)外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公布文本及中文译本、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境)外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官方费用缴纳凭证(含国内阶段的申请费、实审费以及国际阶段的申请费、审查费等申请至授权阶段的官方费用,不含中介服务费和年费)及中文译本,所涉及的外币按申请日当天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进行申报。

四、相关要求

科技处已梳理,将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列在附件汇总表,请申请人对自己的专利信息核对并下载填报“官方费用总额”,如果有遗漏的符合条件授权发明专利或PCT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立石

联系电话:83269712

联系地址:主校区行政楼科学技术处327

附件: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汇总表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