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认真评审,现将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8日下午5:00。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校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闫皓 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附件:2021年度省高校面上项目校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