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
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部对结题报告有了新的要求,鉴于有些已提交结题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此通知转发发给大家,希望各位老师能够认真阅读此通知,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告。
为加强基金项目资助管理,提高基金项目资助效益,医学科学部拟从2011年起对当年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三类项目)进行分类结题评估。三类项目结题评估将以项目结题报告作为主要评估依据,邀请同行评议专家进行评估。
为确保结题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以及考虑到成果表现的多样性和滞后性,请项目负责人在准备和提交结题报告时注意以下事项:
为全面反映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客观评估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请严格按照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资料和数据。
在结题报告正文中,须详细说明项目的研究计划要点和执行完成情况,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重要的科学发现和创新点,研究结果的科学价值和/或社会意义及潜在的应用前景,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未完成研究计划的原因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于已发表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限首页及标注基金资助批准号所在页)、会议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专著(限封面)、成果转化证明、国际交流、人才培养等反映相关研究成果的材料,须将原件扫描后,使用图像软件处理功能,将每张图像压缩成不超过1MB的.jpg文件,粘贴在结题报告中备查。结题报告总文本大小应控制在20MB以内。
对于尚未发表且无保密问题的内容,须提供能够反映本项目成果的各种研究成果清单及简介,包括实验失败记录、实验结果、基础研究数据、实验标本或动物模型、软件、图集、已录用未发表论文、待发表论文、通过本项目获得的其他基金资助等,并在结题报告相应位置予以体现。
对于目前尚不宜公开的实验数据、原始材料等信息,请做为附件与纸质结题报告一起寄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必在电子版结题报告中出现,但需要在结题报告中相应位置做出保密说明。
请根据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的任务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不要填写与本项目无关或不是本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对于受到多个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请注明基金数量及自然科学基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结题报告文责自负,请项目负责人确保结题报告中出现的信息、数据、资料等真实可靠。确保结题报告内容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不得无中生有、弄虚作假或捏造实验数据和其他成果信息,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需要在电子版的结题报告中加入您所发表的研究论文首页以及标注基金资助批准号的所在页,包括中文和英文文章;以及会议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专著(限封面)、成果转化证明、国际交流、人才培养等的原件扫描图片,均加入PDF的结题报告中。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结题报告,以利于项目结题评估。对逾期未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医学科学部将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联系人: 张作文 电话:010-6232-7212 传真:010-6232-8940
电子邮件:zhangzw@nsfc.gov.cn
张凤珠 电话:010-6232-8941 传真:010-6232-8940
电子邮件:zhangfz@nsfc.gov.cn
徐州医学院科技处联系人: 滕大才 杜颖 电话:85748426 8088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