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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徐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医科技处     来源:徐医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4日 11:2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激发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做出新贡献,根据《徐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徐委办[2011]66号)规定,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六届徐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显著应用成效;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本届授奖人数10人,授予第六届“徐州市十大青年科技奖”称号。

    驻徐各高校科协推荐3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徐州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的传输。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zjie@xzmc.edu.cn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徐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六、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6年5月31日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327办公室。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85748444

 

徐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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