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2011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工作,按照“技术突破、高端引领、机制创新、整体跨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布局,大力引导国家科技资源向江苏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各种创新资源向园区和企业集聚,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沿海开发、推动苏北跨越发展、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继续支持重大创新载体、前瞻性联合研究、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三类项目,在前瞻性联合研究中探索设立重点合作单位专项,加快推进省重点合作单位面向我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于省重点合作单位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分两类组织实施:
一是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资源在江苏布局,鼓励和吸引全国著名高校院所与我省共建战略性重大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载体; 二是支持国内外科研单位向苏北集聚,鼓励与苏北各地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从事研究开发和技术转移的科技创新载体。
申报条件:
(1)属于国家级创新资源布局项目,应为引进国家级著名科研机构共建的重大创新载体,双方已签有合作协议。地方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并设立专门的共建领导机构、工作班子和专项资金。项目已开始实质性启动。
(2)属于科研单位向苏北集聚的项目,双方应签有合作协议,或已建立有形的载体。有稳定的创新团队和技术成果等来源,对当地科技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
对支撑省重点培育、地方优先发展新兴产业的,集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和产业培育综合服务于一体的产学研联合综合性创新载体,参照国家级科技创新资源布局项目进行组织。
2、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
分两类组织实施:
一是面上引导项目。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实施需求,引导、鼓励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出资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重大基础性原始创新和前瞻性研究,着力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以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优先支持高校院所与有R&D投入和发明专利的企业开展合作。
二是重点合作单位项目。重点围绕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包括高技术服务业)培育的相关原始创新和前瞻性研究,加强省重点合作单位与江苏企业合作,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对中科院系统,重点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的项目。
申报条件:
由省内高校院所或省外高校院所驻苏分支研究机构,联合江苏境内注册、非本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共同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已建立“校企联盟”,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投入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对清华大学,合作项目前期获得江苏地方政府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的款项,视同企业前期投入)。对中科院系统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的项目,企业前期投入不做要求。
3、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主要支持高校院所建设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技术转移中心,促进高校院所与省内企业之间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面向产业需求联合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和专利技术转化。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省内高校或部属院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技术成果积累,已建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具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条件;具有专门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的专业人才队伍和管理团队;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方面有良好业绩,其服务性收入、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合同成交额、组织大型技术交易活动数等业绩指标逐年显著增加。
省外科技成果丰富的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与我省苏北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合建立具有专业队伍、实体化运作的技术转移和孵化机构,且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较好业绩的,可参照省内高校院所予以支持。申报时以“××大学××(地方)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为项目名称。对此类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项目,以地方支持为主,地方的建设资金应不低于省拨经费。
二、组织方式
1、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由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组织推荐,省科技厅进行定向组织,在科学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2、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由高校院所(含省重点合作单位驻苏的院所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或由高校院所合作方的企业所在地市县科技局组织申报。省科技厅通过专家咨询筛选,择优立项支持。
3、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项目,由高校院所所在地市县科技局组织推荐,省科技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1、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合作单位为列入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100家重点自主创新企业的不受此限制;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2、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须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www.jstd.gov.cn。
3、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门户网站(www.jspc.org.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4、项目负责人填写汇总表(只需电子版)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5、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
联 系 人:滕大才 杜颖 联系电话: 85748426 80885533 (5533) tdc918@163.com
附件一:江苏省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项目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二:江苏省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江苏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四: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