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科技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文章正文

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徐医科技处     来源:徐医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4日 09:34     点击:

各有关部门:
  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  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2006年以来)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 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 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 申报领域:重点是自然科学中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及沿海开发、现代农业等相关领域。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1. 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荐范围限于高校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2.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201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 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 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3. 团队带头人和主要参加人员的主要相关成果材料用A4纸复印,《申请书》和相关附件合订成册,并请用软封面纸。
  4. 申请书》、公函及配套经费落实证明一并申报,并以本通知申报截止日期要求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5. 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请各校在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前, 在“江苏教育网”政务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对推荐项目进行逐项填报,网上申请成功后方可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另附)。
   四、报送时间
  时  间:2011年4月4日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西校区行政楼43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张  捷
  电  话:85748426 85675852(5852)
  邮  箱: zjie@xzmc.edu.cn                                                 
  
 

附件: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2010年3月18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