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我市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意见》(徐政发[2011]8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根据《徐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市科技局启动2011年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为市重点实验室的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特色,有较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并具有承担市以上科研任务的能力;
2、拥有学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学术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创新团队人员应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科技人员应不少于3人;
3、申报单位应拥有3项以上国际、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专利),承担过纵向和横向课题,具有产、学、研结合的基础;
4、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能提供保证市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资金、技术支撑、实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等后勤保障。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近三年来年投入科研经费一般不少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
5、有相应的场地、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其中,科研用场地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价值200万元以上。
二、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请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徐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书面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
3、受理时间: 2011年10月24日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85748426,内网5852;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徐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