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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徐医科技处     来源:徐医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2日 11:13     点击:

有关老师: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苏教社政〔2006〕4号)的规定,全省高校开展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者资格:申报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的期限

  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作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材料;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同意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此次评奖实行集中申报,教师申报后,学校将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筛选,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二)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6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3.申报成果

   (1)著作类成果一式4份(套),在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

   (2)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至少一份原件),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咨询报告类摘要一式6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在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成果须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4)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6份统一装订于每份申报表之后。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申报老师于7月3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产业与成果管理科,联系人:轩萱,联系电话:85748444,邮箱:xx@xzmc.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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