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老师:
两年一届由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按照市政府《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规定,获奖情况将作为获奖者晋升考核与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 )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
2、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8年 12 月 31 日 ),申报时须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须由三位相关学科专家(正高职称)的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 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 30% 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
7、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的系列论文可以参评。个人论文集可以参评。
8、中小学教材、集体论文集(单篇可以申报)不参加评奖。
9、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 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申报成果共分 21 个学科,申报人应根据成果的内容,参考学科分类(见附件2),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并将代码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学科”栏目中,例如:哲学方面的成果, 若是著作填写“ 2 — 1 ”;若是论文填写“ 2 — 2 ”。申报人请准确选择学科,明显不符的,将影响成果的评审。
2、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见附件1)3份、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复印件2份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 2份。
3、请申报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科技产业与成果管理科(西校区行政楼427室)。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轩 萱
电 话:85748444
邮 箱:xx@xzmc.edu.cn
:1、徐州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件
2、学科分类
徐州医学院科技与产业处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