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徐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有关老师:
根据《徐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徐政发[2009]127号)的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全市范围内通过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并通过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可以申报201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成果鉴定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一)请申报老师按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徐州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同时提交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
(二)列入国家、省、市计划项目需附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的复印件。
(三)申报徐州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材料中,每个项目的申报书一式13份,附件材料2份(用A4纸打印并按档案格式装订成册)。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老师于2012年5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科技产业与成果管理科,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已申报过科学技术奖但经评审未获奖、并在此后的研究中未有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不得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三)项目内容不能重复报奖。申报的项目中,如其部分内容以往已获奖,应予书面说明,上述内容不得作为本次申报内容。
联系人:轩萱
地 址:科技产业与成果管理科(主校区行政楼318室)
电 话:85748444
邮 箱:xx@xzmc.edu.cn
:1、徐州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
2、《徐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3、徐州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
附件
科技与产业处
2012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