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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8日 15:08     点击:


各二级部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相关老师: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2021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1:新建基金账号申请表”,发至各单位、各部门科研秘书或医院科技处相关人员,申请开户;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也请联系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人员。(各单位联系人详见附件2)

    2.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具体请阅读《项目指南》)。

    3.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见附件3),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见附件4)。以上材料必须亲笔签名后上传附件。

    4.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临床学院)聘用人员,其中:

    (1)非全职聘用人员应提供聘用证明;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并取得同意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见附件5);

    (3)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

    (4)我校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青年、面上项目(无需提交承诺函)。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的,今年再次申报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19和2020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1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人)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新晋高级职称人员在中级职称期间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但主持在研的项目记入限项。

    (5)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主持在研的项目合计限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6)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6.经费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2)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要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关于合作研究外拨资金

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见附件6)。合作研究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科技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至少需经合作方参与者签章,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4)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7.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提前与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项目伦理报告(各医院申请人联系所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出具正规伦理报告;校本部申请人联系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出具正规伦理报告http://www.xyfy-irb-ndcti.com/index.html)。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需提供动物伦理审查,请提前与实验动物中心联系(实验动物中心:0516-83262060转8001)https://sydwzx.xzhmu.edu.cn/info/1009/1166.htm。

    8.涉及病院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9.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

    10.其他重要事项

    (1)2021年, 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

    (2)2021年,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

    (3)2021年,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二、时间截点

    请各有关学院、老师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3月5日晚24时前在线提交(过期系统将关闭),经科技处网上审核通过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颖          

    电话:15862167055/ 67055 ,    0516-85748426

    E-mail:  xy85748426@163.com

    申报QQ群:328430370(实名申请加入,否则不予通过)

    地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322室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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