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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徐州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5日 09: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提高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徐州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一般应有校级重点学科为依托,符合我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2.在本领域具有国内、省内领先水平或特色,已承担或完成国家级以上科研任务,有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3.有明确的中、长期研究方向、目标。

4.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5.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省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同时应有一支精干的、以中青年骨干力量为主体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科研队伍。原则上正高不少于3人,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配备1-2名实验技术人员。

6.有较强的科研实力,科研经费充足。

7.具备一定建设规模和良好的实验条件,科研实验用房相对集中且不少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包括基本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可提供开放性服务,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8.依托单位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申报办法
  1.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和答辩等方式,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入选重点实验室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2.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徐州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一式五份,正反面打印,含附件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62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行政楼325房间,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付芝 、徐红岩 联系电话:0516-83262286

科学技术处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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