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创新工作,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校助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徐医大科字〔2019〕15号)有关要求,学校开展了校级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学校审核,本轮共立项建设3个重点实验室和3个重点实验室(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实验室主任认真制定实验室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2021年9月24日之前交至行政楼325,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建设任务书,开展考核工作。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立项名单
附件2:实验室建设任务书
科学技术处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