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及老师: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项目验收范围和依据。项目验收范围2018年立项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及2019年立项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2018年以前立项的延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工作按《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指标进行考核,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项目验收程序
1.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重大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推荐专家名单》(附件2)(推荐5位外单位专家),《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以上材料均提交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含附件论文支撑材料),待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议方式答辩验收,验收会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2.面上项目(包括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此次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函审形式,每个项目须有3位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选取其中一名专家为验收专家组组长,并填写综合验收意见(含专家组组长一共四份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汇总后与其他结题材料一起报送科技处。
3.项目重大事项报告。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教育厅实施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项目研究人员发生变动、延期、项目研究内容上有重大调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变更,需填报《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报告》(附件4),一式1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科技处。
二、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实施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制度。所有在研项目(重大、面上资助、面上自筹)均须填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延期未结题项目仍需要填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5)一式1份,报科学技术处,重点反映研究工作的进展和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等。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9月30日前
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发科技处邮箱(仅需结题项目的电子版),不接收个人邮件,仅,其余材料无需发送,邮件主题部门+省高校面上项目/重大项目结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皓 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邮箱: xy85748426@163.com 报送地点:主校区行政楼3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