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科技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文章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15:46     点击:

相关部门及老师:

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类和B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本年度学校及重点实验室各承担项目立项经费的50%,申报前需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为项目自筹经费50%同意自筹经费承诺书(格式自拟)纸质版提交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现场开通申报账号。确定申报事宜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详见附件3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经重点实验室推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317日前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info.jse.edu.cn/logi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二)请项目负责人于317日前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wangtingyu@xzhm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学院+省高校项目。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婷玉;电话:13852441889

地址:行政楼322项目管理科

电子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3224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