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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0:44     点击:

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科字〔2019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12021年立项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优秀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详见附件1)。

22020年立项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创新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

32020年立项的应结题、但未结题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优秀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详见附件1)。

二、 验收流程

1、提交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向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和代表性研究成果。

2、组织验收。徐州医科大学委托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工作。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创新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原则上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优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验收。

3、提交验收材料。项目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填写财务意见、专家意见及单位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报送至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其中专家意见需经验收专家签字确认。

三、 验收专家组成

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三位及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签字并填写专家组意见;通讯评审验收由一位及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项目验收通过。

四、 项目延期申请

如有特殊原因,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3),2020年度立项的面上项目、优秀人才基金项目不允许再次申请延期,如本次不能正常结题,科学技术处将上报学校,做撤项处理。《延期申请》签字盖章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报送至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五、 材料递交要求

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含代表性论著,并与《结题报告书》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附院发展基金+结题报告

2.《结题报告书》中需在经费决算表后签署所在单位财务处意见及盖章,项目承担单位在所在单位处签署结题意见,盖单位公章,验收专家在专家验收意见处签字。

项目延期申请材料要求:

1、《延期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附院发展基金+延期申请

2.《延期申请》中,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所在单位处签署意见,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汇总后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121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行政楼322室。

电子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


联系人: 王婷玉

联系电话:13852441889

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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