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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9日 14:25     点击:

各有关部门、有关老师:

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专题、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打造青年人才成长的梯次培养体系,专题项目分为攀登项 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1.攀登项目。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探索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努力开辟新方向,提出新理论,探索新路径。实行长期稳定支持模式,以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每项首次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评估,根据进展情况择优予以接续支持。

申报条件:申报人作风学风优良,是所在单位重点培养的优 秀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承担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科研项目,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含)以后出生)。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 者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我省和 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 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 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8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 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 龄不超过43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8 周岁以下申报人。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优秀科研中坚力量为目 标,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人才自主选择研 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 批有望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 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 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1周岁(19831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5 周岁以下申报人。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主持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青年基金项目,且已顺利完成结题;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4.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 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培养 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 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 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 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1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面上项目

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探索科学规律,鼓励原创性、非共识和交叉融合研究。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 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申报要求

1.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具体名额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省外科研人员担任省内新型 研发机构的法人代表,允许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与境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符合条件的外籍 人员可以申报项目。

3.鼓励申报人围绕项目指南(附件1)列出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选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本计划仅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须符合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4.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报省科技厅备案。

5.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 取消立项资格。

6.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7.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 负责审查。

8.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9.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10.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由于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325日下班前报送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及《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待通过学校评审后,再登陆网站在系统中填报。

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老师请于2024329日下班前系统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3.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需要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老师,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4.需要科技项目伦理和实验动物伦理的老师,请参考附件45的内容,填写相关内容后,分别前往行政楼322办公室和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盖章后上传附件。

5.以前设置过用户名和密码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项目负责人请先注册,待用户名激活后方可进行申报(注册时,请务必使用本人真实中文姓名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如有重名,可在中文姓名后加数字,否则将不予激活)。项目申报材料经学校科技处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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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4 年拟立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s://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点: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322
联系人:杜颖  
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15862167055/67055
邮箱:duying@xzhmu.edu.cn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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