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江苏省发改委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和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等领域,优先支持我省“10+X”未来产业体系确定的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虚拟现实、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低空经济、先进核能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工程中心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3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以申报的省工程中心计)。
3、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持(承担)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能为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
5、鼓励工程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未采取法人形式组建的,必须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尤其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6、鼓励以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建设工程中心,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工程中心或依托单位。
7.从徐州市申报的,原则上必须为建设期满一年的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徐州市限推荐10家。
三、申报要求
1.因我校限报1项。请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单位在2024年3月27日下班前与科技处取得联系并确认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超出限额申报数量,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
2.各申报单位认真编制《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及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
3. 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4套(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于2024年4月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25房间,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hongyan@xzhmu.edu.cn。
联系人:徐老师 杨老师
电 话:0516-83262286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