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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统计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志伟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18:30     点击:

各学院(部)、部门、科研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促进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发挥效益,结合科技部、财政部、江苏省每年对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开展2024年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统计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大型仪器设备所在的二级单位。

二、考核范围

单台(套)原值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参考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的统计时间范围:202311-20231231日。

三、考核内容

对二级单位考核资源整合能力、开放服务成效、运行管理水平等方面(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对管理机组考核仪器日常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考核指标详见附件3)。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58日前)

为保证评价考核及统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应明确一名统计负责人,加入徐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数据报送”QQ群(QQ号:623850311)。同时,统计负责人须参加相关培训(时间:58日下午400;地点:科教楼D101会议室)。

    (二)单位自查及数据报送阶段(59-524日)

各单位成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牵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根据附件45中相关内容如实统计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学校核查阶段(5月25日-10月31日)

科学技术处按照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议做出整体评价考核,并进行结果统计和汇总分析。同时深入了解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经验、特色,以及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111-1130日)

学校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良好、效益突出的二级单位和管理机组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抓好落实,保证评价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应于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后1个月内将其纳入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开放预约,未通过校共享平台实施开放预约的仪器设备将纳入今年现场核查重点。

(三)各单位要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支撑材料充分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到账表和账实相符,不得瞒报虚报谎报,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

(四)各单位应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积极做好核查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

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524日前发至邮箱:gavinliu@xzhm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主校区科教楼D103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18361228986


附件:

1. 截止20231231日已入库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2.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单位评价考核指标

3.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机组评价考核指标

4. 2023年度新增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年度开放服务信息统计表

5. 2023年度科研基地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

(附件请详见徐医大OA通知)



科学技术处-公共实验研究中心    

2024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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