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相关老师: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规定
申请人在申请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与申请有关的通知、通告等。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二、校内申报要求
1.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1:新建基金账号申请表”,发至各单位、各部门科研秘书或医院科技处相关人员,申请开户;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也请联系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人员。(各单位联系人详见附件2)
2.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具体请阅读《指南》)。
3.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以申报系统模板为准),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以申报系统模板为准)。
4.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临床学院)聘用人员,其中: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并取得同意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见附件3);
(3)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
(4)我校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青年、面上项目(无需提交承诺函)。
5.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徐州医科大学各部门和个人从事涉及人的科学研究活动、临床试验等由我校科技伦理委员会预审(见附件5),其他医院和个人请提前与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项目伦理报告。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需提供动物伦理审查(见附件6)。
6.涉及病院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见附件7)。
三、时间节点
请各有关学院、老师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2025年3月5日晚24时前在线提交(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经科技处网上审核通过后,QQ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颖
电话:15862167055/ 67055 0516-85748426
E-mail:duying@xzhmu.edu.cn
申报QQ群:328430370(实名申请加入,姓名+部门,否则不予通过)
地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322室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