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 性、引领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徐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范围
徐州市地方标准制定应在以下范围内开展:
1.满足我市自然条件的特色农业技术要求;
2.满足我市风俗习惯的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技术要求。
(二)不得制定以下地方标准
1.不得制定超出“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 范围的地方标准。
2.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3.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相关地方标准。
4.不得制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地方标准。
5.不得制定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涉及市场主体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
6.不得制定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的地方标准。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等种植养殖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农业社会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
(二)服务业: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家政、养老、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创意经济、循环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标准。
(三)社会事业: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数字政府、营商环境等领域;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社会救助、 养老托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2025年4月10日前。
2.论证评估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3.市市场监管局确定2025年徐州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名单, 经公示后下达立项计划。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准备材料,经推荐单位同意后盖章,报至市市场监 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其中,推荐单位是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经其同意后盖章,直接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推荐单位是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经其同意盖章后,还需经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请报至: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邮编:221018)。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bzhc211@163.com。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吴赫笛
联系电话:85691473
校内联系人:周立石 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83269712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2025年3月24日前与学校科学技术处联系。申请的项目一定先征得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支持,不然无法申报。
附件: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