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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9日 11:3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 性、引领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徐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范围

徐州市地方标准制定应在以下范围内开展:

1.满足我市自然条件的特色农业技术要求;

2.满足我市风俗习惯的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技术要求

(二)不得制定以下地方标准

1.不得制定超出“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 范围的地方标准。

2.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3.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相关地方标准。

4.不得制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地方标准。

5.不得制定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涉及市场主体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

6.不得制定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的地方标准。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等种植养殖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农业社会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

(二)服务业: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家政、养老、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创意经济、循环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标准。

(三)社会事业: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数字政府、营商环境等领域;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社会救助、 养老托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2025年4月10日前。

2.论证评估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3.市市场监管局确定2025年徐州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名单, 经公示后下达立项计划。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准备材料,经推荐单位同意后盖章,报至市市场监 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其中,推荐单位是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经其同意后盖章,直接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推荐单位是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经其同意盖章后,还需经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请报至: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邮编:221018)。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bzhc211@163.com。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吴赫笛

联系电话:85691473

校内联系人:周立石 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83269712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2025324日前与学校科学技术处联系。申请的项目一定先征得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支持,不然无法申报


附件: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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