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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15:21     点击: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构建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重点

2025 年度地方标准立项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

(一)重点产业

围绕服务“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以及“10+X”未来产业、“两新”(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二)农业农村

围绕发展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乡村治理等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三)现代服务业

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高科技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以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五)绿色低碳

以“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技术要求

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省内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省复制、推广,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原则上不再立项地方标准。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应为电子版,每个标准一个文件夹,内容包括《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附件 1)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扫描件各一份,标准草案 PDF 版一份,标准草案应参照 GB/T1.1-2020 编写。

2.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4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szhou@xzhmu.edu.cn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立石 (科学技术处) 电话:8326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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