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科字〔2019〕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徐州医科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指标:
提交至少2篇JCIⅡ区以上的SCI论文,论文以徐州医科大学作为通讯作者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或者以联合申请的青年科研人员作为共同第一作者。
二、验收对象:
2021年度获资助徐州医科大学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1)。
三、验收流程:
1.提交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向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提交《徐州医科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和代表性研究成果,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项目延期申请
如有特殊原因,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开放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3),《延期申请》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送至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
四、剩余经费管理:
即日起,科技处将对已使用经费进行校内审计,财务账号已冻结。结题后,剩余经费统一进行收回,用于学校后续科学研究。
五、材料报送:
项目验收材料要求:《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含代表性论著,并与《结题报告书》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ying@xzhmu.edu.cn。
项目延期申请材料要求:《延期申请》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ying@xzhmu.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杜颖
联系电话:15862167055
邮箱:duying@xzhmu.edu.cn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