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徐州医科大学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试行)》要求,经有关各方推荐,拟定了第一届专家委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 曹君利
副主任:熊絮茸(哲学社会科学伦理委员会主任)
丛 宁(涉人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主任)
胡安康(实验动物伦理道德委员会主任)
成 员(按姓氏比划排序):
孙 楠 |
麻醉学院 |
李海泉 |
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 |
李 盟 |
基础医学院 |
李 静 |
公共卫生学院 |
朱作斌 |
生命科学学院 |
吴 响 |
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周成华 |
药学院 |
钟卫权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胡春峰 |
医学影像学院 |
袁长永 |
口腔医学院 |
徐 波 |
细胞治疗药物产业学院 |
曹 江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曾令宇 |
医学技术学院 |
温宗良 |
管理学院 |
韩 静 |
护理学院 |
翟云鹏 |
科学技术处 |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翟云鹏任办公室主任。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电话:0516-83262588
邮箱:kjll@xzhm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徐州医科大学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