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附属医院、科研平台,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科研经费使用相关政策(《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江苏省科研经费 “包干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切实防范经费使用风险,解决可能存在的预算执行不规范、支出与科研活动不匹配等问题,助力学校 “生物医药与大健康” 产业规划相关科研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1. 项目范围:2015年 1 月 1 日至今立项且仍在执行的所有纵向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徐州市及省局相关课题、校优秀人才启动金等)(可参考科学技术处网站 https://kjc.xzhmu.edu.cn/kyxm.htm)、横向科研项目(与企业、事业单位合作的科研项目);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结题但未完成经费审计或结账的各类科研项目。
2. 经费范围:上述项目的直接费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等)、间接费用(管理费、绩效支出)及结余经费。
二、自查重点内容
1. 预算执行规范性: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执行经费支出,有无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或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如将设备费挪用于劳务费、材料费超范围支出等)情况;间接费用计提与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绩效支出发放是否合规。
2. 支出真实性与相关性:经费支出是否与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有无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如个人消费、日常办公经费等);劳务费发放对象是否为项目参与人员,有无虚列人员、超标准发放或转付劳务费情况;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支出是否有真实业务支撑,是否存在虚假票据。
3. 票据与凭证管理:经费支出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有无使用虚假发票、过期票据;票据附件(如采购合同、验收单、出差行程单、会议通知等)是否齐全、规范,与票据内容是否一致。
4. 结题与结账管理:已结题项目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经费结账,有无长期挂账、结余经费未按政策处理(如纵向项目结余经费上缴、横向项目结余经费按合同约定分配)情况;项目结题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
三、工作安排
1. 动员部署阶段(2025 年 9 月 1 日 —9 月 7 日):各单位组织传达本通知要求,明确科研项目负责人为自查第一责任人,梳理本单位需自查的项目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 自查自纠阶段(2025 年 9 月 8 日 —9 月30 日):项目负责人对照自查重点,逐项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见附件);发现问题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步推进整改。将具体情况上报科学技术处。
3. 抽查复核阶段(2025 年 10月1 日 —10 月 20 日):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由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组成),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课题自查项目进行复核;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项目,责令限期重新自查整改,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落实:各科研单位(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项目负责人需对自查结果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2.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费使用高频风险点,深入排查问题根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3. 健全长效机制:各科研单位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完善本单位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经费政策培训(学校将于 9 月下旬组织科研经费政策专题讲座),提升经费管理规范化水平。
4. 退款情况:对于违规获利的情况,请退回到如下账号,账户名称:徐州医科大学,账号:1700000101201002044138,开户行:江苏银行云龙支行。退款人备注科研经费自查退款。
5. 严肃纪律要求:对自查中隐瞒问题、整改不力,或复核发现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将依据《徐州医科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科研经费违规使用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邮箱:kxjsc@xzhmu.edu.cn。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电子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扫描)发送至邮箱kxjsc@xzhmu.edu.cn。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徐州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