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部署,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工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响应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号召,引导产生更多具有实际市场价值的高质量专利,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师生国际专利申请进行高质量引导,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国际专利申请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明确支持范围,引导高质量专利申请
 学校重点支持与鼓励申请具有高法律稳定性和高技术价值的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
 1. 重点支持类:
 通过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途径提交并进入中国、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韩国等实行实质审查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阶段后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
 2. 规范管理类:
 在不实行实质审查制度的国家和地区获得的专利授权(如部分非洲、东南亚、中东及中南美洲国家的简易专利、德国、日本的实用新型等),以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单纯外观设计专利,不属于本通知认定的高质量国际专利范畴。学校将对这类专利采取严格的规范管理措施。
 二、 实施分类管理,强化全过程规范
 为确保资源有效配置,学校将对不同类型国际专利的实施分类管理:
 在科研奖励及各种科技评价与考核中,仅“重点支持类” 授权发明专利被认定为有效科研成果,并按规定计算积分或给予奖励。
 “规范管理类”专利一律不计入任何形式的科研成果统计与考核。
 三、 优化管理流程,提升专利资产价值
 加强前置评估:鼓励科研人员在提交国际申请前,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进行技术披露和申请前评估,以获取专业性指导,避免盲目申请。
 四、 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本通知的解释。
 请各单位及时向全体科研人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共同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