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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转面上培育计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4日 11:05     点击:

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二级部门/学院、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夯实我校基础研究综合科研能力,畅通科研人才成长通道,一方面破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结题后科研接续不足、面上项目申报命中率偏低等问题;另一方面补齐我校社科骨干国家级社科项目储备薄弱短板,持续同步提升我校国自然面上项目、国家级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质量与数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同步启动2026年度两类专项培育计划: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转面上项目(以下简称 “青转面”)培育计划;二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计划,面向学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遴选符合条件的科研骨干开展专项赋能培育。现将两类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统一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本次两类培育项目均实行自主申报、院系(医院)审核、学校分赛道遴选评审模式,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科研/教职工人员,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端正,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科研行为,同时须满足对应赛道全部申报条件,不得同时申报两类项目。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转面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基本资质要求。

2.依托我校申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且项目已按期正常结题,项目执行期间无延期、终止、整改、绩效不合格等不良记录;暂未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排最后的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成果与拟申报面上项目研究方向高度契合。共同一作、非大通讯作者成果、增刊、会议摘要等不予认定。

4.截至申报通知发布日期,申报人名下在校可支配、可正常报销使用各级各类纵向科研及人才项目经费余额不超过15万元。

5.自愿参与本次培育计划,承诺全程服从学校培育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各类培育活动,全力备战年度国自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均依托我校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基本资质要求。

2.学历、职称: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3.科研项目:依托学校申报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

4.科研论文:近五年科研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徐州医科大学)发表CSSCI来源版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2).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为最后一位)发表SSCI一区论文1篇,或SSCI二区论文2篇及以上。

5. 自愿参与本次培育计划,承诺全程服从学校培育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各类培育活动,全力备战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均依托我校进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二、培育资助政策与主要内容

学校同步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转面培育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项目,分别择优立项资助。

1.资助额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转面培育项目10万元/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项目4万元/项。

2.资助名额:2026年度两类培育项目计划择优资助合计不超过30项,其中校本部不超过15项、附属医院及临床学院不超过15项,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3.执行周期:项目执行周期为202711—20291231日,立项人员需严格按照周期推进培育任务与预研工作,按期完成阶段性科研目标及面上项目申报任务。

4.经费来源:

1)校本部的项目:培育经费由学校科研专项经费承担,由学校统一拨付、统一管理;

2)附属医院、临床学院的项目:培育经费由所在医院自筹科研专项经费承担,医院按学校统一标准配套落实培育经费,经费管理、使用范围、执行周期、结题考核要求与校本部完全一致。

5.经费管理:经费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仅限培育执行周期内用于面上项目申报筹备及相关基础研究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学校将根据培育进度、参与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开展过程监管与结题核查。

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本次培育计划以专项项目申报形式组织开展,所有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规范编制并完整提交以下项目申报材料,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可查、格式规范,加盖所在医院/二级部门/院系公章后统一报送:

(一)、国自然青转面培育项目申报材料

1.2026年度国自然青转面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

2.国自然青年项目结题证书、结题验收报告等项目结题佐证材料;

3.近五年中科院一区论文全文、期刊分区证明材料;

4.提供截至申报通知发布日,个人名下各级各类纵向科研经费余额证明,加盖学校计划财务处公章(附属医院及临床学院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在医院个人名下各级各类纵向科研经费余额证明,加盖医院财务处公章);

5.《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6.《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承诺书》(附属医院及临床学院申报人员需提供);

7.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8.汇总表(电子版)

(二)、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材料

1.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

2.依托学校申报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佐证材料;

3.近五年CSSCI来源版期刊论文全文或SSCI一区、二区论文全文、期刊分区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5.《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承诺书》(附属医院及临床学院申报人员需提供);

6.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7.汇总表(电子版)

四、项目结题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以下考核指标之一并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统一开展结题评审。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转面培育项目结题考核指标:

1.依托我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 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排最后的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收录论文1篇或二区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徐州医科大学(或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结题时同一篇文章只供单人单次使用。

(二)、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结题考核指标:

1.依托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以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徐州医科大学)发表CSSCI来源版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最后大通讯)且徐州医科大学(或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SSCI(中科院一区)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二区2篇及以上。

五、结题考核等级认定

1.优秀结题:培育周期内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创新性突出、培育成效显著。

2.合格结题:按期完成国自然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未获批面上项目但文章发表符合要求。

3.不合格结题:存在未按期申报面上项目、未完成成果指标、严重缺席培育活动、违规使用经费、培育期间出现科研不端或师德医德失范行为等任意一项情况,直接认定为结题不合格。

结题不合格人员,取消未来2年内学校各类科研专项培育项目申报资格。

六、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1.医院、院系动员申报:各医院、院系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自主申报,严格审核资质,择优推荐,完成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递交申报材料。

2.学校遴选公示: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确定年度培育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资助。

七、申报工作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推荐。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科研人才培育工作,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筛选推荐,确保优质人才入库培育。

2.诚信申报,认真履职。申报人员须严格恪守科研诚信,如实填报信息、提交佐证材料,全程积极参与培育各项工作。

八、项目申报材料报送事宜

1.报送截止时间:2026914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行政楼322室;

3.联系人及电话:王婷玉13852441889(自科);

郑鸣飞15952269071(社科);

4.电子版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自科);

    kxjsc@xzhmu.edu.cn(社科)。




徐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部

202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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