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机构的管理
校属科研机构的设立、建设、评估、调整、核准及管理。
2.重点实验室管理
(1)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
制定学校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列入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计划,组织申请省级重点实验室立项,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与验收。
(2)校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点的管理
组织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点,召集专家评审、立项、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
(3)制定科研实验室各项管理办法,并协助各实验室主管部门做好各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
(4)推动科研实验室开放运行。
3.组织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和验收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科技数据统计工作。
5.组织省、校级科技创新团队、人才项目的申报及验收。
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平台建设科
2019年10月14日